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000-630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化工大学碳基燃料低碳转化基础研究反应器采购(国债项目)
原版:“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的60个日历日内将所投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15个日历日,由中标单位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保障服务”调整为“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的90个日历日内将所投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3个日历日,由中标单位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保障服务”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