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000-6309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化工大学碳基燃料定向热解中试装置采购项目(国债项目)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明确为:合同签订后的90个日历日内将所投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在合同签订后的12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且满足招标参数要求,试运行7个日历日,由中标单位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保障服务。 注:请供应商自行下载更正后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