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图书馆文创工作室使用经营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化工大学图书馆文创工作室使用经营权项目(项目编号:LNSY20250113)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50113
项目名称:沈阳化工大学图书馆文创工作室使用经营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低限价:每年最低限价55000元,低于此价格的响应文件无效。
采购需求:
★一、经营者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经营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合同签约后自行办理)。
★二、签约期限及合同金额
签约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经过学校考核合格后再签署下一年合同。合同金额以实际成交金额为准(不包含发票税点),即每年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经营者需向学校缴纳设备设施管理费。
★三、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经营者向校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电汇到学校指定账户。
开户名:沈阳化工大学
开户行:工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3301 0056 0926 4011 655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合同履约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经营者原账户。经营者在合同期限内有违约违规情形,学校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经营者需及时将履约保证金补齐至50,000.00元。
★四、经营要求
1.文创工作室以经营学校文创产品为主,同时也提供简单的轻食服务。文创产品由沈阳化工大学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提供,不得经营学校规定外的其他产品,文创产品价格由学校统一制定,利润分配由沈阳化工大学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与中标方洽谈。
2.工作室内可以为学生提供轻食服务,室内不许动明火,不许经营炒菜和米饭、不得煮面条(包括方便面),不得现场加工油炸食品以及其他烹饪食品,不得经营有异味食品;可以经营如咖啡、牛奶、饮料、面包、糕点、茶、汉堡、干果等食物,其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市场价格。
3.文创工作室的面积约为112平米,其中经营文创产品的面积不得少于30平米,其装修及经营设备等均由经营者自行投入,装修风格具有化大文化特色,装修方案须经校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解除合同时,经营者自行投入的设备等自行处理,校方不予任何补偿,装修等不动产部分无偿留给校方。
4.文创工作室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总的用电功率不得超过15千瓦。
5.经营者必须在校方允许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安全责任自负,遵守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寒暑假期间,根据学校安排执行规定。
★五、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
1.经营者每年向校方交纳设备设施管理费(以实际成交金额为准)。
2.经营者经营期间,水电费按表记量,由经营者承担。
3.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如安全、消防、食品卫生、校方相关的管理制度等),其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才可上岗。若由于经营者经营、操作不当发生人身伤亡或重大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由经营者承担责任,与校方无关。
4.经营者无权转让经营权。否则,校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违约者承担。
5.协议签定后,经营者自行办理营业执照、消防和卫生防疫等手续。
合同履行期限:签约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经过学校考核合格后再签署下一年合同。合同金额以实际成交金额为准(不包含发票税点),即每年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经营者需向学校缴纳设备设施管理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自2022年至今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日08时30分至2025年4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二、适用于邮件领取方式
发送邮件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至liaoningshangyu@126.com: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报名信息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移动电话)。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化工大学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联系方式:李老师024-89386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024-86803737
邮箱地址: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75810188000242513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少伟、尚彬、张田田、郭晓川、刘金霞、刘娟娟
电话:024-8680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