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化工大学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 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SY20241104001
项目名称:沈阳化工大学实验室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00元
采购需求:沈阳化工大学气相色谱仪采购,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含监狱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包含残疾人福利企业及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 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将以下材料发送至1573035613@qq.com,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原件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化工大学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联系方式:024-89386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联系方式:024-31205855
邮箱地址:1573035613@qq.com
开户行:民生银行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54 106 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飞
电 话: 024-31205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