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化工大学食堂通风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Y20230730
项目名称:沈阳化工大学食堂通风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20,475.87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20,475.87元
采购需求: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校园二食堂、三食堂通风工程改造,拆除安装通风管道及风机等通风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进场之日算起,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双方合同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7日至2023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件领取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用邮件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汇款底单扫描件发到公司邮箱syhygs@163.com,否则视为无效领取采购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沈阳化工大学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联系电话:024-8938619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项目联系人:赵旭、张芳、李姗姗
联系电话:024-81231520
财务联系电话:024-86415619
传真:024-81231520
邮箱地址:syhygs@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0338260102000001621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3-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