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唯一标识码:(1500101012603060926075bg2Z212001)
1.招标项目公示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化工大学新建学生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沈阳化工大学新建学生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勘察及设计综合服务
标段编号:E210101ET02000179001001
公示开始日期:2026年04月02日 公示结束日期:2026年04月07日
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2.评标情况
2.1 中标(定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 序 中标(定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 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
期(日历天)
评标得分 排 名
1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
司;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岩土工
程有限责任公司
632026.16元
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及
规范要求,确保成果文件通过
相关审查
508 94.07 第一名
2
沈阳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集团有限公
司
628900.00元
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
规范要求,确保成果文件通过
相关审查
508 90.54 第二名
3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
任公司
643115.00元
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及
规范要求,确保成果文件通过
相关审查
508 75.68 第三名
2.2 中标(定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 序 中标(定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
建筑设计研究院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周志广 一级注册建筑师(20082101003)
2
沈阳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勘察
测绘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贾德海 一级注册建筑师(20132101258)
3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张梅 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分专业(20032100736)
2.3 中标(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 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告知承诺函 响应业绩
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新建新能源航空器教学实
验科研楼设计
1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
任公司;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专业资
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
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专业资质-岩
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测绘-乙级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
限责任公司;辽宁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岩土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
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新建新能源航空器教学实
验科研楼设计
2.沈阳国际软件园C区二期地质勘察工程
3.辽宁大学创新实践教学中心项目设计
4.沈阳市第124中学新建工程-工程设计
5.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国家儿童区域医
疗中心建设项目勘察
6.温宿县第七中学建设项目(一标段)设计施
工一体化
7.辽宁大学纪检监察教学科研楼项目设计
8.沈阳药科大学沈阳校区新建宿舍楼项目勘察
设计
9.辽宁大学经济学部教学科研综合楼及学生宿
舍项目设计
10.沈阳理工大学工程实验实训中心项目
1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制造类应用型人才培
养实训基地项目
2
沈阳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
司;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集团
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行业资
质-建筑行业-甲级;工程勘察综合
资质甲级;测绘-甲级
沈阳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
限公司;大连市勘察测绘
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1.西丰县第一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工程(EPC总
承包)
2.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暂定名)建设项目岩
土工程详细勘察、管网物探、边坡支护设计、
桩勘服务采购项目
3.大连市第五中学新建高中教学楼和体育馆项
目地下管线探测及详细勘察
4.浑南区中心医院新址建设工程设计
5.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智能制造教学实践创新中
心项目
6.沈阳大学联合路校区图书馆和望花南街校区
图书馆(一期)维修改造工程设计
7.大连新机场中线主通道跨海段工程初步勘察
8.辽宁中医药大学大连校区本科学生宿舍二期
工程项目设计总承包
3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
限责任公司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专业资
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
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专业资质-岩
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
级;测绘-乙级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
院有限责任公司
1.辽宁省柏叶体育训练基地冬季两项越野滑雪
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盛融万恒SHN02-02-38/51地块项目设计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
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
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
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4.其他公示内容
4.1 废标单位及废标原因
序 号 废标单位名称 废标原因
4.2 其他公示内容说明: / 。
5.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沈阳市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徐先生,联系方式:024-83962563。
2.招标负责人:袁鹤铭,联系方式:024-23391009。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沈阳化工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 战寅 联 系 人: 袁鹤铭、姜北、李勃
电 话: 024-89386190 电 话: 024-2339100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lnzb119@163.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2026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