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5年、2026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事项的通知》要求,现统计报送我校2025年、2026年度拟购买进口设备相关材料,报送后教育厅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专家论证、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省财政厅进行审批方可采购相关进口设备。有进口设备采购计划的部门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汇总表、进口产品申请表、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1-3)。
一、各单位采购进口产品时,要坚持有利于国家企业自主创新或消化吸收核心技术原则,优先购买向我方转让技术、提供培训服务及其他补偿贸易措施的产品,对拟采购国家限制进口的重大技术装备和重大产业技术的,需同时提供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意见,对拟采购国家限制进口的重大科学仪器和装备的,需提供省科技厅的相关意见。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政府采购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2025年、2026年进口产品申报工作,在填写申请表及专家论证意见表时,按进口产品逐一填写,并详细描述进口该产品的必要性、可行性、原有基础及绩效目标的设定。采购项目要落实经费预算、建立绩效考核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产利用率,避免浪费。
需递交材料:
1、填写完附件2、3后,打印纸质材料并申请党政办OA加盖沈阳化工大学章及学校负责人签名章,将盖章后的材料做成PDF版本发送至邮箱zcb@syuct.edu.cn,同时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招标采购工作办公室(校部B401),
2、附件1为汇总表,填好后一并发至邮箱zcb@syuct.edu.cn
接收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下午3:00,9月10日统一报送教育厅,逾期未报送视为2026年底前无采购需求。联系人:李孟江,联系电话:89386190;13940244858。
温馨提示:申请理由需详细描述进口该产品的必要性、可行性、原有基础及绩效目标的设定,申报购买产品的性能、用途,列明拟采购的进口设备和国内设备具体的参数,与进口设备相比国内设备具体参数差别在哪达不到使用要求。
附件:
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汇总表
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表
招标与采购工作办公室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