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化工大学辽宁省“揭榜挂帅”科技计划项目采购精馏塔填料项目(项目编号:LNSY20250161)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50161
项目名称:沈阳化工大学辽宁省“揭榜挂帅”科技计划项目采购精馏塔填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302,12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02,120.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1:四氯化硅脱重塔用实验室高效填料316L140升国产
★1.实验室型高效填料:材质316L,防壁流,自分布,油分含量≤15mg/㎡,理论板数不低于50块/米,堆积密度大于460克/升,压力降小于30mbar/m。
品目2:四氯化硅脱轻塔用实验室高效填料PTFE98升国产
★1.实验室型高效填料:材质PTFE,防壁流,自分布,油分含量≤15mg/㎡,理论板数不低于40块/米,堆积密度大于550克/升,压力降小于15mbar/m。
品目3:四氯化硅脱重塔用实验室高效填料316L392升国产
★1.实验室型高效填料:材质316L,防壁流,自分布,油分含量≤50mg/㎡,理论板数不低于50块/米,堆积密度大于460克/升,压力降小于30mbar/m。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的60个日历日内将所投产品运抵交货地点。所有设备满足采购参数要求,试运行15个日历日,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保障服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0日08时30分至2025年10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二、适用于邮件领取方式
发送邮件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至liaoningshangyu@126.com: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报名信息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移动电话)。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化工大学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联系方式:衣老师024-89386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024-86803737
邮箱地址: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75810188000242513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少伟、郭晓川、张田田、尚彬、刘金霞、刘娟娟
电话:024-8680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