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家属楼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查看化大教师公寓部分楼宇外墙更换保温层、粉刷涂料;南门家属楼、爱工街家属楼及油漆厂家属楼等部分楼宇拆除原有防水,局部修复后重新铺设防水卷材,更换屋面风帽,更换雨水管等。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3年05月11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5月19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5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电子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网上领取采购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或将加密版电子备份文件发至邮箱syhy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