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化工大学2023-2026年工程造价服务机构资格入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SY20230410001
项目名称:沈阳化工大学2023-2026年工程造价服务机构资格入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元人民币/年
最高限价费率: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费用按照不高于控制价的3.5‰计取(如需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费用,按照成交费率*0.7计取,单独编制招标控制价费用按照成交费率*0.3计取)。当单个成果文件咨询收费不足300元时,最高收费标准为300元。
采购需求:沈阳化工大学2023-2026年工程造价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3年,一年一签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含监狱企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箱获取,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发至1573035613@qq.com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4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六、开启
时间:2023年4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化工大学
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联系方式:024-89386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联系方式: 024-31040761
邮箱地址: 1573035613@qq.com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54106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楠
电 话: 024-31040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