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YHG2022110709
项目名称:沈阳化工大学2023-2025年结算报告编制审核服务机构入围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为我校工程(仅限改扩建工程、修缮工程)竣工后的结算报告编制审核,具体承担的工作为上述工程结算报告的编制和审核业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有能力提供所采购货物及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三、采购文件的领取
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现场报名,确认报名成功后采购人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至供应商指定邮箱。
地点:沈阳化工大学北门
发售价格:人民币200元/本,售后不退。
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9:30时
磋商会议时间:2022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10:00时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沈阳化工大学北门
磋商地点:沈阳化工大学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化工大学
地 址:沈阳开发区十一号街11号
联 系 人:衣老师
联系电话:024-89386190
沈阳化工大学招标采购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