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000-3047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化工大学国旗广场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本项目采购文件P37“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格式14“商务及技术条款偏离表”及P52“第三章 采购需求”的“付款方式”由“无预付款,中标单位完成工程施工并取得校内验收报告合格后,提供合同总金额6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付合同价款的60%,工程审计定案后,中标单位提供剩余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支付至审定额的97%,其余3%留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2年,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变更为“无预付款,中标单位完成工程施工并取得校内验收报告合格后,提供合同总金额8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付合同价款的80%,工程审计定案后,中标单位提供剩余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支付至审定额的97%,其余3%留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2年,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2、开评标过程中对响应文件解密环节,需供应商自备设备解密。
联系方式:024-25158333转8131、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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