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办公室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部门简介规章制度政策法规工作流程采购公告中标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采购公告 > 正文
沈阳化工大学全员核酸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3-08 19:15  



项目概况

沈阳化工大学全员核酸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NSY20220208)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3月24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20208

项目名称:沈阳化工大学全员核酸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5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5.00元/管(实行十合一混采检测,具体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采购需求:

1、全校师生员工定期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抽检,实行十合一混采检测:人民币45.00元/管(具体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2、所有采集样本均在24小时内出结果,检测报告在辽事通可查询;

3、日最大检测能力满足学校具体检测任务日均约15000人,并优先完成采购单位的核酸检测服务。

4、工作时间:满足采购参数要求,试运行15个日历日,由我校承担核酸采样工作,中标单位承担核酸样本检测工作并提供采样管和采样拭子等配套耗材。满足随时有样本,随时接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保障服务。

5、方法学及检测试剂要求:

(1)方法学:实时荧光PCR;

(2)检测项目名称:新型冠状病毒N基因;新型冠状病毒ORFlab基因;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3)要求使用有医疗注册证的检测试剂,严格规范检测。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各疾控中心参与报价的无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已通过二级或以上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且具备PCR实验室条件(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相关文件以及《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同意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方式:现场领取(可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具体电话咨询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3月24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3月24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二、适用于邮件领取方式

发送邮件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至liaoningshangyu@126.com: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报名信息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移动电话)。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化工大学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联系方式:吴老师 024-89386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024-86803737

邮箱地址: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75810188000242513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张女士

电话:024-86803737










 

关闭窗口
通知公告 更多>>
· 沈阳化工大学关于申报202...
· 关于<<沈阳化工大学分散...
· 关于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及...
· 关于进口产品采购的通知
招标公告 更多>>
· 沈阳化工大学消防设施维...
· 新时代雷锋精神展示馆(...
· 新时代雷锋精神展示馆设...
· (学生宿舍床铺及家具更...
· (沈阳化工大学致本楼更...
· 沈阳化工大学学生宿舍拆...
· 沈阳化工大学开合式合金...
· 沈阳化工大学校园道路维...

Copyright © 2020-2021 by 沈阳化工大学 招标采购工作办公 版权所有 

                    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邮编:110142 电话:024-89386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