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翻译教学与实践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1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电 话:024-2349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