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功能分子实验室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化工大学功能分子实验室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SY20200203)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00203 项目名称:沈阳化工大学功能分子实验室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299,5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99,500.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1:激光粒度分布仪1台 国产 ★1.测试范围 0.02-2600um。 ★2.进样方式:湿法水循环进样+湿法溶剂循环进样 ★1)外置全自动循环分散系统 ,测量方式:全自动测量(SOP:自动测试、光路自动对中、自动进水(无需水压可以实现自动进水)、自动排水、自动消除气泡、自动清洗、自动打印和自动保存,真正意义全自动,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操作误差)。 ★2)耐腐蚀溶剂进样装置,100-200ml进样器(符合农药制剂行业相关标准)。该系统能耐住常规有机溶剂,无需根据溶剂种类选择不同材料的管路。 3.测量原理:米氏散射理论。 ★4.重复性误差≤0.5%(国标样D50偏差)。 准确性误差≤0.5%(国标样D50偏差)。 5.双峰分辨力≥1.65(两标样标称值之比)。 ★6.光电探测器>91个探测器。 ★7.系统标定:仪器具有标定的功能,保证了测试的准确性和重复性。 ★8.测量速率:11000次/秒以上。 ★9.激光光源:进口偏振光大功率光纤激光器(10mW,635nm)。 10.对中方式:自动对中。 ★11.光路系统:正反傅里叶结合光路,倾斜样品池或采用单光路双镜头技术 ,仪器可以实现折射率测试功能。 ★12.露点温度:有露点温度控制功能。 ★13.探测角度:探测角度范围在0.016度-175度以上。 14.浓度测量功能:有。 15.超声波功率:最大功率大于等于50W,超声波有防干烧功能。 16.循环流量:大于5000 ml/分钟。 17.操作系统: Win7或以上专业版本。 18. 配备电脑,并要求匹配的软件和电脑配套。 品目2:分析天平 1台 进口 ★1.量程:81/220g ★2.可读性:0.01mg/0.1mg ★3.重复性≤0.01mg ★4.线性误差≤0.06mg 5.灵敏度偏置≤0.16mg ★6.最小称量值(符合USP)≤20mg ★7.稳定时间≤3s/1.5s 8.秤盘尺寸:78×73mm ★9.彩色电容触摸屏,兼容手套模式易于操作 10.专业级全自动校准技术,温度漂移和时间设置出发全自动校准 ★11.状态指示灯,可通过颜色(红/黄/绿)直观的判断天平的状态 ★12.采用高精度后置式传感器,避免因样品洒落对传感器造成影响 ★13.水平向导功能,在天平未处于水平时发出警告,并在屏幕上显示出完整的图像水平向导 ★14.自动防风门,简化称量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15.完全可拆卸的防风罩设计,实现快速清洁 16.显示屏保护罩避免样品洒落的腐蚀 17.天平系统集成GWP认证功能,确保满足正确称量的所有相关条件,保证所有称量结果都是有效的。 18.符合GXP规范的称量结果输出,获得完整、可追溯的称量信息。 ★19.创新的易巧秤盘,可最大限度的减轻气流对传感器的影响,从而显著的缩短时间并且改善重复性。 20.具有最小称量值违例警告功能 21.多个接口便于轻松连接和数据导出:4个USB,1个LAN口 ★22.带有称量结果记事本功能可将批次称量结果存储于天平中集中打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方式:现场领取(可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具体电话咨询)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二、适用于邮件领取方式 发送邮件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至liaoningshangyu@126.com: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报名信息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移动电话)。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化工大学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联系方式:韩老师024-89386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024-86803737 邮箱地址: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75810188000242513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张女士 电话:024-868037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