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沈阳化工大学的委托,对沈阳化工大学生活城东侧广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LNJC20200528001)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沈阳化工大学生活城东侧广场维修改造工程 |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
否 |
东侧广场绿化带改造工程:拆除原有沥青路面、挖装原种植土、拆除边石、面层残土装车、切割机切割路面 沥青混凝土路面、拆除沥青柏油类路面层、自卸汽车运土方、沥青混凝土路面 中粒式、黏(粘)层 沥青层 乳化沥青、沥青混凝土路面 中粒式、透层 半刚性基层 乳化沥青、厂拌水泥稳定碎石、路床整形 路床碾压检验、基层养生、回填种植土、侧石 石质、边石垫层、砍伐乔木 东侧广场台阶改造工程:零星砌体 普通砖、垫层 砂、水泥砂浆台阶面、零星砌体 普通砖、一般抹灰、拆除原有台阶、拆除原有台阶基础、自卸汽车运土方 地下通道出入口改造工程:立面抹灰层拆除、一般抹灰、拆除沥青柏油类路面层、人工拆除基层、自卸汽车运土方、拆除沥青柏油类路面层、沥青混凝土路面 中粒式、黏(粘)层 沥青层 乳化沥青、零星砌体 普通砖、台阶 花岗岩贴面 警卫室门前路面改造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 中粒式、黏(粘)层 沥青层 乳化沥青 东侧广场围墙改造工程:零星砌体 普通砖、一般抹灰 东侧广场新建路灯工程:路灯安装、电缆敷设、电缆中间头、电缆保护管敷设、路灯混凝土基础、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 模板、人工挖土方、自卸汽车运土方 东侧广场排水改造工程:拆除沥青柏油类路面层、人工挖一般土方、人工挖一般土方、自卸汽车运土方、塑料管安装(电熔连接) 管外径315mm以内、人工回填土 人工夯实、雨水口 砖砌雨水进水井 双平箅(1450*380) 井深1m、沥青混凝土路面 中粒式、透层 半刚性基层乳化沥青、厂拌水泥稳定碎石 水泥含量5% 厚度15cm、基层养生 措施项目:特、大型机械进出场 投标人需在施工地点外围设立2.4米高围栏,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1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有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67,942.22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167,942.22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3.截至开标截止时间为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查询。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6月04日08:30时起至 2020年06月11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在线下载(线上报名请把报名材料发到我公司邮箱),待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提供电子版文件,供应商需将纸质版报名资料邮寄至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具体接收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5日13:30时 (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递交形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06月04日至2020年06月11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化工大学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4-8938619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项目联系人:黄欢
联系电话:024-2282560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0619 2001 0400 17846
邮箱地址:liaoningjinchang@yeah.net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