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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大学应星楼改造工程设计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4-04-11 18:03  

项目概况

沈阳化工大学应星楼改造工程设计项目(项目编号:LNSY20240232)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40232

项目名称:沈阳化工大学应星楼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08,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08,000.00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采购人指定地点)

2.防火设计: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3.投资总额:计划投资总额约360万元人民币。

★二、采购范围(成交后所承担的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下述设计内容):

1.方案设计: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技术资料及现场实际情况,在磋商时提供方案设计成果。

2.方案深化: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方案进行调整及修改,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

3.施工图设计:方案确定后,成交供应商负责施工图设计,保证施工图设计达到规定深度并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要求,否则无条件调整。

4.编制设计概算。

5.专业分包:不允许分包。

6.现场跟踪后续服务: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采购人要求配置相关人员负责设计的交底和及时处理设计变更等相关工作,确保设计质量和设计进度。另本项目相关单位对相关图纸进行深化设计时,如需成交供应商对深化设计文件进行确认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在7日内完成,在工程招标文件编制阶段,供应商应提供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设计的服务,成交供应商不收取任何费用。

7.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特点,对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章中规定的强制性的论证、分析均应由成交供应商完成,并承担相关费用。

8.供应商必须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资质范围内全部设计任务,保证所提供的设计组织方案达到与供应商的资质相适应的水平并保证设计质量。

合同履行期限:

1.方案设计及造价估算:合同签订后 7日内提供;

2.初步设计:方案通过后7日内提供,同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效果图;

3.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审定后 15 日内完成,并出具已通过审图机构审查的蓝图,装订成册的纸质版3套及电子版1套;

4.招标文件之技术需求:施工图设计确定后 3 日内提供;

5.所设计项目全部设计服务和现场服务工作至施工工程项目验收;

6.工程完工后 30 日内提交所有设计文件归档。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1日08时30分至2024年4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二、适用于邮件领取方式

发送邮件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至liaoningshangyu@126.com: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报名信息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移动电话)。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化工大学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联系方式:战老师 024-89386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024-86803737

邮箱地址: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75810188000242513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少伟、郭晓川、张田田、尚彬、刘金霞、刘娟娟

电话:024-8680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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